全部 图书 报纸 期刊 视频 新闻 标准 学位论文 会议论文 图片
首页>质量研究>学位论文>  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研究

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研究

日期:2015.01.01 点击数:0

【类型】学位论文

【作者】曾劲郝 

【关键词】 审计质量 特殊普通合伙制 审计意见 盈余管理程度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学位年度】2015

【学位名称】硕士

【分类号】F239.4;|F233

【导师姓名】何琳洁

【摘要】为了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促使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2010年7月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制定了《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要求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形式,同时鼓励中型事务所在2011年12月31日前转制。与普通合伙制相比,“特殊普通合伙制”是一个重大进步,实现了合伙人法律责任的适度分离,避免了无过错合伙人为其他合伙人的违法行为或重大过失“买单”。与有限责任制相比

【全文挂接】 获取全文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