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有质量问题 商家也应“三包”
日期:2017.05.09 点击数:0
【类型】报纸
【作者】杨柳村
【报纸名称】汴梁晚报
【日期】2017-05-09
【地址】地址
【报纸名称id】320700002211
【摘要】近日,家住市区的李先生在商场买了1台冰箱,商家送给他一个电水壶,但李先生发现电水壶有质量问题,于是向商家提出换货,而商家却以赠送商品为理由不给予退换。消协人士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场应履行对赠品的“三包”义务。当时,李先生在购买冰箱的第二天就发现该赠品存在质量问题:电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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