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日期:2017.01.04 点击数:0
【类型】报纸
【报纸名称】高要
【日期】2017-01-04
【地址】地址
【报纸名称id】320700002651
【摘要】(续上期)第五十二条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至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款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处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处理、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法律对行政处罚及处罚机关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处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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