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质量有了“基本法”
日期:2017.04.28 点击数:0
【类型】报纸
【副标题】我市通过国内首部宏观质量管理法规,7月起实施
【作者】李舒瑜
【报纸名称】深圳特区报
【日期】2017-04-28
【地址】地址
【报纸名称id】320700000842
【摘要】深圳特区报记者李舒瑜今后判断产品质量好不好,深圳市民有望通过一个简单的标准——是否贴有“深圳标准”标识来识别。我国针对宏观质量管理的首部法规《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昨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中获通过,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授权市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深圳市标准,并建立深圳
【全文挂接】 获取全文
相关文章
- 1、山东对工程标准和质量监督立法 年份:2017
- 2、市质监局严打 质量违法行为 作者:汤利 年份:2017
- 3、引进“法信”平台提升审判质量 年份:2017
- 4、做产品种类减法和品牌质量加法 年份:2017
- 5、提升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 作者:庞文渊 年份:2017
- 6、环评文件质量有了考核办法 作者:孙波 年份:2017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