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质量奖新办法下月实施
日期:2017.08.11 点击数:3
【类型】报纸
【副标题】获奖者不得重复申报每届奖单位及个人不超8家
【作者】王泓钧
【报纸名称】沂蒙晚报
【日期】2017-08-11
【地址】地址
【报纸名称id】320700001533
【摘要】本报8月10日讯(记者王泓钧通讯员张家伟)日前,我市印发了市长质量奖新的管理办法,办法自9月1日实施。记者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本次印发的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对2009年版的管理办法做了多处修订,规定获奖者不得重复申报,并增加了获奖者的退出机制。2009年8月,市政府印发了《临沂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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