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法治建设,“立法质量”是关键
日期:2017.03.01 点击数:3
【类型】报纸
【作者】刘同君
【报纸名称】镇江日报
【日期】2017-03-01
【地址】地址
【报纸名称id】320700001286
【摘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2条赋予了所有设区的市以立法权,将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开放给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其本质是让渡中央立法权,扩充地方自治权,鼓励地方治理创新,满足地方内生性需求,引领区域法治建设发展。镇江是《立法法》修订后,江苏省内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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